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整合医学 > 正文

吴敬琏教授谈自主创新中的政府和企业

吴敬琏教授谈自主创新中的政府和企业

整合医学
来源: 标签:吴敬琏教授自主创新 2010-07-17 10:11:29
中国经济刚刚摆脱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如何保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如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各界关注的紧迫课题。对于这个重要时期的中国经济、中国自主创新,吴敬琏会给出什么解读



科技日报记者 周维海摄

  ■ 核心观点

  ●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我国出口大幅下滑、需求不足只是经济衰退的外因;内因却是由于粗放增长方式过度依赖投资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拉动。

  ●政府应更加重视具有创新性质的经济活动,而不是简单地把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等同于上马或引进新项目。

  ●制度安排的作用重于技术演进自身。只有建立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做到自主创新,才能最终建成创新型国家。

  ●竞争性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才是技术创新基础性的条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法使技术进步这个“创造性破坏”过程常规化和制度化。

  高端访谈

  2002年,一本名为《制度重于技术》的书,对政府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职能打了一个有意思的比方。书中说,政府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作用应该是“牵牛鼻子,而不是抬牛腿”,真正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体应是企业。书的作者,正是多年来一直呼吁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呼吁发挥市场作用来促进技术创新的吴敬琏。

  如今,时间过去8年。中国经济刚刚摆脱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如何保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如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各界关注的紧迫课题。对于这个重要时期的中国经济、中国自主创新,吴敬琏会给出什么解读?对于创新中政府、企业各自扮演的角色,吴敬琏又会提出什么建议?

  应对危机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记者: 2009年,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的中国经济实现迅速回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呈现“V”形曲线。与此同时,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制定和实施之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再次作为中心任务被提出。您认为,在当前的背景下,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什么必要性?

  吴敬琏: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果断向市场注入4万亿投资和近10万亿银行贷款。这些投资形成的巨大需求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迅速回升,使中国经济在2009年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V”形回升。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更长的时间跨度内保证中国经济不会“二次探底”,出现人们所说的“W”形走势。

  我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我国出口大幅下滑、需求不足只是经济衰退的外因;内因却是由于粗放增长方式过度依赖投资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拉动。当表象的短期问题和深层次的长期问题的表现形式相反时,我们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就需要标本兼治。也就是说,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能否解决中国经济长期存在的问题。为了走出危机,中国必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优化经济结构,保证持续稳定的增长。我们必须借助这次危机带来的机遇,借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从主要靠自然资源和资本投入拉动的经济增长,转变为主要靠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驱动的经济增长。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我国各地区各行业的表现,也说明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性:哪一个地区、哪一个行业、哪一个企业转型升级做得好,它受到的冲击就小,甚至逆势发展。

  记者: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拥有丰富、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因此中国在国际分工中最适宜扮演的角色是从事装配、加工。而高附加价值的产品自主研发和品牌营销等分工,至少不是我国10 年、20 年内的最优选择。对这类“比较优势”理论您是否认同?

  吴敬琏:这种看法不完全准确。劳动力成本低廉只是中国浅层的比较优势。长期停留在浅层比较优势的开发上,将会限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而且大量出口廉价商品,也会遇到世界市场容量的限制和进口国的抵制。从动态比较优势的观点看,中国应当努力开发深层比较优势。例如,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我国技术和管理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尽力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并借此带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事实上,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在创新领域的技术力量并不弱。从数量上看,我国受过大专教育的技术人员人数已跃居世界第一。此外,我国劳动力素质也明显提高。因此,我国完全有条件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而且在当前的情况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价值与增加我国普通劳动者的就业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我国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出口加工企业所拥有的低劳动成本优势正在弱化。不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就难于和其他国家的产品竞争,甚至无法生存,更无法保证为我国普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

  我们也应当承认,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不可能在短期内和发达国家全面看齐。因此,要求所有的企业都要从事自主品牌营销是不现实的。但这不等于说,我国的所有企业都只能沿着分销、代工、代为设计和自主品牌营销的链条一步一步地爬行。在这方面,台湾IT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注意。

  记者:选定几个领域重点培育,以实现科技经济跨越式发展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发展战略。今年年初,我国政府圈定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希望通过培育产业抢占未来世界经济技术竞争制高点,促进可持续发展。您认为此举对于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义何在?

  吴敬琏:从我国的一般情况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使大量农民转变为市民;二是原来占主导地位的简单加工制造业向“服务化”的制造业提升,即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进入价值链的高端;三是发展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在这三项工作中,前面两项是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大力推进。在切实推进这些工作的过程中,经市场竞争引导和政府适时推动,就会涌现出一些新兴产业集群。对于处于高速工业化时期的中国来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能全面开花,必须按照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原则确定重点。国家判断和选定新兴产业集群的主要标准是:产业链条较长、产业规模较大、原有发展基础较好,特别是产业已经出现了某些重要的技术突破,而且我国企业有条件掌握这些新技术。如果政府、企业界、学界以及社会其他各界共同努力且方法正确,培养一批新兴产业集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完全可能的。

  记者: 要在培育新产业的过程中真正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政府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

  吴敬琏:这要求政府更加重视具有创新性质的经济活动,而不是简单地把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等同于上马或引进新项目。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考察世界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态势,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若干产业重点发展:制定该产业的发展纲要和行动计划,推动计划的实施,并跟踪监测、评估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台湾地区在发展所谓的“新兴策略性产业”时,通常要制定该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这种行动计划建立在对世界技术前沿、本地发展优势和对障碍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它们不但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具体措施,一直落实到执行机构,还规定了任务完成时间进度,即所谓“将愿景落实为任务,将任务落实为行动”。现在我们的政府机构往往分兵把口,各自建立由自己掌控的基金,制定自己的政策,缺乏综合规划和有效协调。例如,一级政府有多个部门负责发展转型和产业升级:工信部负责新兴产业的开发,发改委负责原有产业提升等等。而实际上,这两方面任务往往不可分离,而且要通过同一个市场来实施。[page]


  经济增长模式转型需推进政府改革

  记者:其实早在“九五”计划期间,中央政府就明确提出“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的要求。但迄今为止,除了少数地方,成效并不显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课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数十年。为什么任务早已明确,贯彻执行效果却不理想呢?

  吴敬琏: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在政策体制和创业环境两方面还存在问题。

  一方面,由于与传统工业化道路相适应的制度和政策遗产仍然广泛存在和继续发生作用,那种依靠高投资、高消耗维持高增长的做法很容易死灰复燃。具体表现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各级政府依然保持对土地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把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主要标准;现行财政体制把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和物质生产增长紧密地联系起来;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没有市场化,行政定价通常按照计划经济的惯例压低价格,扭曲的价格使市场力量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受到很大的压制,同时造成稀缺资源的大量浪费。

  另一方面,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社会舆论环境等有待建立。我国的产业发展历来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新技术发明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困难重重。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技术开发力量大大增强,新的技术发明层出不穷,有一部分甚至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产业化举步维艰的情况并没有明显改善。以电动汽车的发展为例,两年前国内一些厂商在动力电池等主要部件上的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不相上下。但由于发达国家市场组织本来就比我们好,加上政府支持方法得当,近年来发展速度比我们快得多。中国汽车产业能不能抓住这次机遇便很难说了。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例如在3G无线通信、数字电视、核电等领域就一再发生这种情况。中国产业发展为什么往往是“起个大早,赶个晚集”,这种教训值得好好总结。

  记者: 2002年您写过一本书《制度重于技术》,认为政府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作用“是牵牛鼻子,而不是抬牛腿”,政府着力营造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其效果远远好于政府事必躬亲。在中央重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今天,您还坚持这个观点吗?

  吴敬琏: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制度安排的作用重于技术演进自身。只有建立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做到自主创新,才能最终建成创新型国家。

  诺斯曾指出:技术设定了经济发展可能达到高度的上限,但它实际上能达到多少,则由制度决定。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必须与政府创造良好创新环境和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制度相结合,否则就会出现“苏联现象”,即苏联拥有世界上规模最为宏大的官办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但其全要素生产率仍然很低,经济增长方式十分粗放。出现“苏联现象”的原因正是由于其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虽然规模宏大,体制却非常僵硬、封闭,不利于专业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学术创新和人才的成长,因而经济增长不能依靠科学技术的运用,只能依靠资本积累和资源投入的增加实现。中国作为一个从集中计划经济转变而来的国家,应借鉴“苏联现象”的教训。要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键在于使有利于学术繁荣和激励技术创新的机制制度化。

  以过去30年经济飞速发展的广东为例。其经济繁荣首先应归功于它在制度改革方面“先行一步”,率先建立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而从全国范围看,目前经济发展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难点,不在于缺乏技术,而在于存在上述的“制度性障碍”。如能抓住关键领域,积极而慎重地推进改革,为创新和创业创建更好的制度环境,企业在发展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必将如虎添翼。

  记者: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实际上是一个“创造性破坏过程”。具体到这个过程中,该怎样理解“制度重于技术”?政府又应该着力于制定哪类政策来激发人们的创造性?

  吴敬琏:技术进步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常常被称为技术革新的渐进性改进;另一部分则是被称为技术革命的根本性突破。根本性突破之所以具有根本性,是因为有大量渐进的改良性创新附着其上或和它相互补充;只有当附着其上的渐进技术改良更多、应用范围更为广阔时,根本性技术创新的意义和价值才能充分显现出来。否则,无论单项技术的突破多么重大,也不能收到好的经济效果,无法在宏观经济层次上发挥重大作用。换句话说,任何国民经济宏观上有意义的生产率进步,都是大量的技术创新汇合在一起才形成的。光是蒸汽机一项构不成产业革命,因为蒸汽机还激发了很多领域的创造,什么时候用、在哪里用、怎么用,这就需要很多的智慧和尝试。可是,成千上万的改进不是一个或几个专家所能做到的,必须靠许多人的智慧和一整套有活力的机制。也就是说,搞高技术产业不能只注意技术的发展。还必须有一套规矩,要用法治来规范,使得大家的创造性、积极性在一种秩序中形成合力,这个合力推动高新技术向前发展,推动中国实现现代化。

  具体到科学领域,最重要的是形成独立和自律的科学共同体,以树立严格的学术规范和科学发现优先权为核心的激励制度。对于教育而言,最重要的是以学术权威取代行政主导,形成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建立“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体系。对于技术而言,最重要的是营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产权保护体系(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创新者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自主创新中要让企业唱响主角

  记者:把您“制度重于技术”的观点放到现代技术创新、现代市场活动中,就意味着规范的市场秩序、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创新活动的制度基础。那么在这种制度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该在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呢?

  吴敬琏:我认为竞争性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才是技术创新基础性的条件。而在这种制度下,企业必然是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法使技术进步这个“创造性破坏”过程常规化和制度化。因为这个过程的主体是企业。只有企业能自行根据市场信号和制度安排给出的激励,来选择是否采用新技术,是否投资于创新、投资多少、什么时候创新,才能降低整个经济因创新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在现代技术创新、现代市场活动中,不能靠政府指令以及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而需要市场竞争环境和盈利的激励,使每个企业都主动根据价格信号来选择最适当的技术,改进产品和工艺;不能由政府越过公司自身的约束去考核和评价企业的“科技含量”,也不宜根据政府的判断和追求,对企业的创新活动方向发号施令或给予补贴。换句话说,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否则,既容易瞎指挥,把技术进步的方向弄错,也容易因为技术开发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加重软预算约束问题。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确立企业作为推动自主创新主体的地位时,要发挥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关键性作用。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小企业更是主体中的主体。从生产来说,规模经济仍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高技术产业尤其如此。因为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高技术产业的边际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增加一个产品几乎是不需要成本的,所以规模意义对它来说非常重大。但技术创新不是这样,规模往往是不经济的。西方国家的技术创新主要是来自小企业,我国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国家统计局和工商联前几年有一个调查,70%以上的技术创新都是来自中小企业。为什么大企业的创新相对较少?我想原因有两条:一是大企业为保持整个企业的步调统一,一定要有很严格的规章制度,这样就束缚了创新人员。另外,企业规模越大,创新人员得到的回报就会打折扣,这叫做利益关系的疏远化,使创新人员的驱动力大打折扣。

  记者:虽然您认为大型企业的规模化效应反而会抑制创新,但很多人却非常推崇“政府主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崇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来引导产业发展。原因一方面是“两弹一星”“神州”飞船等一系列国家主导的大型科研项目使我国科技水平实现了跨越性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于人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优越性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对这种观点您有什么看法?

  吴敬琏:对于习惯于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人们来说,发挥计划经济用行政命令动员资源和按国家意志分配资源方面的优势,由政府直接组织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商品化转化,是效率最高的。在这种认识下,加快技术进步的办法自然就是以政府为主导来规划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重点,以及由政府主管最终决定关键的科学技术领域,动员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企业或者自行指挥所在地区或部门的机构进行“攻关”。

  历史经验表明,这类办法也许能够在少数重点赶超项目上取得成就,因为目标和前人已经探索过的路径都比较清晰,加之政府具有动员资源投向重点项目的强大能力,资源都向这个方面倾斜。但这套做法并不是实现普遍技术进步的有效方法,也不应该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要技术政策措施。实际上,这套做法基于对技术进步机制的误解,难于实现普遍的“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当然,由于企业竞争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往往面临很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而仿效往往是容易的。若无其他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往往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使企业能够从创新投资中得益;另一方面,政府应对研究开发项目适当提供资助或补贴,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但政府的扶持方式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当前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政府支配经济资源的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改革我们过度集中的科技、教育体制。

  记者:您说的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具体应该如何理解?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兴产业的现实背景中,政府要把精力重点放在哪些环节?

  吴敬琏:政府要做到有所不为,首先是不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其次是不指定技术路线。在我看来,指定技术路线和产品路线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比如,在发展高清晰电视方面,日本通产省认定发展模拟信号模式,结果被美国的数字信号模式超越,落后整整一个时代。如果把“产业政策”泛化,其结果必然是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相比之下,我认为还是反对产业政策万能的意见比较正确。

  在发展新兴产业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对所支持产业的有效性作一些研究,而不是把钱直接给予自己“认定”的项目或企业。虽然这是目前政府各部门在执行对新技术的扶持政策时的习惯做法,但由于这种补贴方式难以避免随意性,助长了不公正竞争,实际效果不一定像预期那样好。其结果甚至可能是抑制竞争和创新,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