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公有制经济助力市政公用建设
记者:您能否就目前市政公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做个例分析。
耿焱:不久前,我在《中国经营网》上看到一篇有关市政公用建设领域市场化改革方面的报道。该报道称,10多年前,山东省青岛市为解决市民“缴费难”,设立了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代替市政公用企业代抄收水费、燃气费等。但多年来,由于收费中心与企业在收费权的权责利方面界定得还不够清晰,出现了投资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现象。因此,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政府转变职能,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通过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政公用领域的供应侧改革。
记者:在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市政公用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做到诚实守信?
耿焱:首先,政府要有风险意识。在与企业合作中,要以民生为第一出发点,把国家利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盲目承诺,否则会导致或者履约成本过高,或者失信于企业。其次,政府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依合同办事,讲求诚信、要有契约精神。再次,政府要建立完善监管和制约机制,让国家政策和项目合作落到实处,降低项目风险。
在城市的经营和管理中,与市政公用建设相类似、可资借鉴的案例很多。比如,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工业园区的建设,正是得益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通过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多赢的效果。
在两者的分工上,河北固安县政府主导重大决策、组织制定规划、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华夏幸福公司作为投资及开发主体,全权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业务,二者职责明晰,守诺践约,不但将诚信建设落到了实处,也获得了社会资本的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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