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再次下发通知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取消晋级评优资格
西安市教育局相关通知中说,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有偿补课行为六条“红线”。针对近期西安市教育局连续收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反映少数教师在校外补课的情况,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教师师德评价、年度考核和评优晋级一律一票否决,通报批评;二次违纪降一级职务聘任并取消三年内职务晋升资格。学校对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县教育局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奖资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获省、市级示范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必要时取消其称号。
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所在学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对因违规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大教师违法职业道德的治理力度,适时制定出台西安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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