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治水 唱响绿色生态“秦之声”——陕西治理一河两江纪实
蓝天白云下的汉江之水 李仁义 摄
沮河上游朱鹮戏水
仲夏时节,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赵家村村民范省利吃过晚饭来到了渭河岐山段芦苇生态景观长廊,这个“百里画廊”全长100公里,分为渭河河堤道路景观带、渭河河道景致带和堤外服务区3个层次,小桥、流水、凉亭、鸟鸣……炎热酷暑顿时烟消云散。而在几年前,这里还是荒草遍野、沙壕遍布的烂河滩。
这里只是我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和我省实施方案,突出“一河两江”(渭河、汉江、丹江)、充分结合地方特色把脉治水的关键和重点,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统筹推进全省水污染治理,全省水环境总体质量持续向好。
“十二五”末,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0座,提标改造71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19.28万吨,较“十一五”末增加52%。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84.2%。全省90个县(区)、592个乡镇、3951个行政村建成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2288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3处,新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950万吨;建成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152处,新增垃圾收集处理能力158万吨;新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797处。
全省23个水质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由2010年的44.4%下降到2015年无劣Ⅴ类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由2010年的33.3%提高到73.9%,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
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0年分别下降46.9%和69.2%,杨凌以上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渭河出省潼关吊桥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高至Ⅳ类,提前一年提高一个档次达到国家要求,渭河干流水质如期变清并逐步恢复水环境功能。
汉丹江、嘉陵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保障了“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的水源安全。
全省10个地级市的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100%。
打造生态渭河,书写生态文章
皂河作为西安市的一条主要排污渠,接纳了西安市主城区60%以上的生活污水,无生态来水。为彻底解决皂河的水污染问题,近年来,西安市投入70多亿用于渭河治理:
关闭造纸企业11家,新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0万吨/日。
完成皂河10处截污工程,封堵排污口140个,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偷排问题。
新建污水调水泵7座,确保皂河流域污水无溢流。同时,实施皂河生态水补给,平均每天注入皂河生态水12万吨。
目前,皂河流域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降至50毫克/升、5毫克/升。
2011年底,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年~2014年)》,通过“关、建、治、保、管”等措施,大力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3年中,渭河流域共新、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提标改造4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基本解决了城市污水直排渭河问题。
省人大三秦环保世纪行每年组织媒体开展两次明察暗访,发现和曝光违法排污企业12家;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先后在渭河流域开展了“渭河清水行动”等8次大型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排污企业994家,发现有423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采用挂牌督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移交当地环保部门等措施进行查处。渭河流域共淘汰不达标涉水企业33家。
同时,结合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份为契机,重点对农村的水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眉县、西乡和韩城等县市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水污染防治,加快水环境质量改善。
在渭河综合整治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柔性治水和系统推进的建设思路,创造性地运用和总结了一些治渭新理念,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防洪减灾向综合利用转变,由少水、惧水向亲水、居水转变。
一大批有助于恢复渭河生态系统的工程也相继建设实施。宝鸡市县(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全部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柔性治水”理念得到初步体现。
“一河清波,两岸绿色,鱼翔浅底,鸟语花香。”这是西安提出的治渭目标。据悉,西安市通过渭河治理共新增绿化面积2.39万亩,使居民人均增绿3.52平方米;建成人工湖14个,建成灞河湿地、皂河湿地、华山湿地、幸福湿地等,新增水域面达万余亩。
在渭河三年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迅速决策、及时部署,出台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决定再用三年时间,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
三年时间,陕西将把渭河建设成集水资源利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人与水和谐相处的关中生态长廊。要全面消除污染严重水域,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西安、咸阳段水质明显好转。流经城区河段建成堤固、岸绿、水清、景美的城中河,流经乡村河段建成堤净、水清、有鱼虾的生态河。
力促水质安全,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
为保障汉江、丹江水质安全,我省严格落实陕西“水十条”和《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年~2017年)》,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环评准入、提高排放标准、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倒逼落后产能淘汰、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循环发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省委、省政府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对陕南各市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指标涉及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三大类16项指标。
我省不断加大对有色、黄姜皂素、建材行业的执法监督力度,累计关闭污染企业240余家,停建和整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0余个,黄姜皂素加工企业由109家减到目前的20余家。
省环保厅建立了“厅级领导包抓”制度,以削减重金属污染物存量、控制重金属污染物增量、严防重金属污染风险为目的,对汉江、丹江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省环境执法局多次组成检查组,围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开展了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钢铁、水泥、医药制造、皂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围绕汉江、丹江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矿山及尾矿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排除环境风险隐患。
同时,全面推进陕南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陕南28个县(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28个县(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支持95个乡镇620个行政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受益群众达95万余人。启动了生态创建工程,引导当地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目标。
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设立,截至目前,陕南地区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9个,总面积达22.5万公顷。同时,积极做好秦岭国家重点功能区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开展《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编制印发了《陕西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开展了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工程保护区生态功能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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