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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扶军谈李元博《书法美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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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陈扶军李元博《书法美学解析》 2017-11-09 12:54:12
中国书协理事、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陈扶军出席前不久在西安举行的李元博《书法美学解析》首发式暨学术研讨会,并作了重要发言。
 
中国书协理事、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陈扶军出席前不久在西安举行的李元博《书法美学解析》首发式暨学术研讨会,并作了重要发言。
 
陈扶军说,李元博先生新著《书法美学解析》前不久由陕西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本书凝结着李元博先生对书法艺术的挚爱与心血,体现了李元博潜心研究书法美学的独到见解,可以说这是一本探索现代书法美学理论的奠基之作,也是一部哲学视野下的书法美学崭新论著。该书关于书法艺术的美学解读,视角独特,思辨严谨。现在我着重谈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创新性的艺术哲学方式解析书法美学
 
 一般来说,美,包括自然美和艺术美。美学,也自然包括自然美和艺术美的经验、知识及其理论体系。正如黑格尔所言,“美和艺术的概念是由哲学系统供给我们的一个假定”,因而美学是关于艺术的哲学,也叫艺术哲学。《书法美学解析》这本书,就是从艺术哲学角度解读书法美学理论的专著
 
从它研究解读的基本问题看,书法美学基础理论问题是它解读的重点。书法是什么?书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艺术?书法作为艺术,其精神内容与外在形式的关系是什么?作为书法创造主体的人,与书法的精神内容和外在形式及其书法技术有着一种什么样的内在联系?这些看似明白实际上一直纠缠不清的问题,是书法美学理论建构中必须明确的最基础、最首要的问题。《书法美学解析》这本书,i从理论与实践、学术与艺术、形式与内容、技法与章法的有机结合上,系统解读了书法美学的基础理论问题。
 
从它研究解读的思维取向看,书法美学认知与鉴赏的基础理论是它探讨的重点。书法美学基础理论研究,大致有三种思维取向:其一,是经验派美学研究。这种研究把经验作为研究出发点,仅限于书法技术和书法表象,还算不上哲学意义上的美学研究,达不到对书法美学问题的深刻探寻。其二,是理性派美学研究。这种研究把理念作为研究出发点,开端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时一批留学西方的美学学者,直接运用西方美学的主流思想和理论,对书法诸多美学问题进行解读或描述,像朱光潜、宗白华等一代美学前辈的研究成果,就是这种研究的典范。九十年代兴起的“书法美学大讨论”,可以看做是第三类的思维取向,即经验观点和理念观点相统一的书法美学研究,以姜澄清、周俊杰、陈振濂、陈方既为代表的书法理论家,把形而上的普遍性与现存的书法史迹融在一起进行美学思考,突破了“书法形式论”的传统羁绊。《书法美学解析》关于美学研究的思维取向,是对上述三种思维取向的继承与发展。它注重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依托黑格尔的美学思想,着重对书法作为艺术的美学认知和书如其人基础理论的讨论,在充分汲取传统美学研究成果、力避慣性思维的基础上,突出人在书法美学创造与鉴赏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把人的文化修养、精神内涵作为书法美学研究的重中之重,探索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民族特色、人文特色的书法美学基础理论体系。
 
从它研究解读的基本方法看,更加注重运用经验观点与理论观点相统一的书法美学研究方法。专著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内容与形式两个基本方面,把书法艺术放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纬度上,紧扣书法艺术创作主体与鉴赏主体,把其所蕴含和彰显的审美观点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进一步拓展了书法美学的研究空间,深化了艺术哲学无限与有限、自由与必然的有机统一。它从人与书法的基本关系入手,运用人对美的基本认知和书如其人基本特征,把书法美学解析的命题分为对书法的美学认知和书如其人前后两个部分,进行深入浅出地系统解析。上卷,重在从书法产生、书体演进、书法艺术类型的更替变化中,来研究人与书法的基本关系,从而看到了人的精神意识决定着书法外在形式,书法外在形式表现着人的精神内容;揭示了书法意蕴来源于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和认识成果,尤其对书法作为艺术的全方位关系作出了明确界定,为下卷的论证提供了艺术前提,也揭示了“书如其人”这一人与书法的本质联系。下卷重在解读书如其人与人如其书的审美关系,系统解答了书法美学理论建构中“是什么”和“怎么样”的基础理论问题。
 
二、构建形成书法美学理论体系“新说”
 
现代书法美学研究,不仅仅是传统书法理论所包含的普泛经验和知识,而是关于书法美学研究的  “旧事新说”。这个“旧事”,指的是从中国书法发展的历史逻辑中探索书法美学理论的最新发展成果;这个“新说”,就是运用现代哲学观点、从当代书法艺术研究的理论逻辑中系统解析书法美学的理论成果。元博先生的书法美学解析,就是关于书法美学研究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有机统一的最新概括和阐释,其主要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探索形成了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二是回答解决了书法美学中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三是明确标定了当代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和原则。
 
关于书法美学理论体系。这个体系的简要表述就是作者列出的“书法美学解析示意图”,其主要理论建构是:①书法作为…艺术,是人的主观思维与客观外在的交互活动,是人的意识的外在显现;②人的意识是人的社会实践的结果,书法创作与鉴赏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艺术化表达;③作为意识形态的书法创造与鉴赏活动,对其美学价值和水准的科学评判,既有作为整个活动主体的人的意识在起作用,又有书法作品本身的着墨浓淡干湿、线条粗细虚实、字形大小方圆、结构疏密松紧等客观存在的决定作用。
 
关于书法美学基础理论问题。书法艺术的精神内容与外在形式的本质是什么?书法艺术创造主体的人与书法精神内容、外在形式和书写技法有什么内在联系?这些问题,在《书法美学解析》中都有了现代美学意义上的界定和解答。①书法是艺术,是一种以毛笔书写汉文字为形式载体的艺术形式;②书法作为艺术,有精神内容和外在形式两个基本方面,是精神内容和外在形式统一而形成的,其本质是心灵的感性观照;③书法的精神内容,是书家创作的思想和主题,是决定书法作品所要表达的意蕴,书法意蕴源于书家的精神内涵,既与人的先天资质有关,更离不开人的后天努力。④书法的外在形式,即平衡对称、整齐一律、规律与和谐,具有外在形式方面的无限性。⑤书法技术是技能,其点画线条的分立与整体统一的矛盾处理方法,是书法技术的基本含义,书法技术是通过训练可以掌握的,其基本方法就是以对立统一达到静穆中和,以质量互变达到规矩娴熟,以否定之否定达到协调通会。⑥书法技术具有精神观念的传递作用和形成书法外在形体的技术支撑作用,是人的精神理念与书法外在形式结合的唯一桥梁,也是把二者统一起来的现实手段。
 
关于书法美学的审美标准和原则。书法审美是从具体的书法作品中观察书家精神情趣的现实活动,外在形式方面具有点画线条的分立性、单个字的组成与书法作品的和谐性及内外协调一致性,内容意蕴方面具有客观真实性、整体统一性和个别鲜明性的标准。总的审美原则是主体性表达的原则,是真善美统一的原则,而不是超出具体书法作品“字外之奇”的想象。
 
三、开创中国书法“世界语”表述新语境
 
元博先生《书法美学解析》这本书,不仅开辟了书法美学研究的新视野,也提升了书法美学理论的新境界,更开创了中国书法走向世界的新语境,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奠定了书法美学理论建构的重要基础。《书法美学解析》一书的学术价值,首先在于它对书法认识从经验转向哲学,从感性认知上升到理性认知,使书法审美真正成为艺术哲学。
 
  (1)把书法当作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把书法艺术的美学解析建立在牢固的哲学思维基础之上,进而从思维与存在的哲学意义上为当代书法美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模型。(2)把书法艺术看作是“以人的心灵为中心的内在与外在世界的交互活动”,是人通过文字书写途径,由外在形式表现内在精神的艺术创造活动,这种主体精神的倡导与确认,为人们认识和理解书法艺术的本质,以及书法与人的关系拓宽了新视域。(3)把书法艺术看作是一个客观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对书法作为艺术的美学认知”为题,从书体演进和书法艺术类型更替之中,认识和揭示书法艺术的精神内容与外在形式的关系变化,避免了从概念到概念抽象演绎的主观臆断,对当代书法美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4)把书法美学的解析当做一种逻辑实证过程,以“关于书如其人”为题,从人与书法以及人赋予书法的精神理念、书法技术与书法外在形式等各种关系链中,进行实证和逻辑推理,有利于理清当代书法文化本质与艺术审美指向上的迷津和误区。(5)把书法美学的解析当做继承与批判的扬弃过程,对“地方天圆”  “仓颉四目”等违反科学常识的东西作了直接否定,对  “书品即人品”  “自然象本”等观点作了深入讨论,从而做出独到的美学解析和价值阐释,这种学术独立精神,对当代艺术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昭示作用。
 
第二、形成传统文化理论研究的方法论价值。书法既是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种独具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现象,它与汉字紧密联系,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具有“精粹”地位。《书法美学解析》具有传统文化理论研究的示范作用。如对待“自然”“象本”“人品即书品”一类的观点,既分析其产生的合理性,又指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通过辨析抛弃不科学的成分,吸收其真理性的元素,使两者以新的意义成为书法美学理论建构中书法外在表现形式和书法精神内容的重要来源。
 
第三、创新中华书法的“世界语”表述。书法文化个性化特征的普遍性揭示,是《书法美学解析》的一个显著的价值标志。它以黑格尔美学思想为依托,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照书法,对书法进行的美学解析,充分揭示了书法汉民族文化个性特征中包含的人类艺术的普遍意义,使书法由纯粹的民族性艺术的个相上升到人类艺术普遍形式的共相。因而,《书法美学解析》完全可以看作是中国书法的“世界语”表述。面对浩翰如烟的传统书论,元博先生拿起黑格尔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批判武器,客观辩证地进行辨析,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内容与形式的哲学高度,从书法产生、发展的客观过程中析理出书法艺术的源泉、书法艺术的本质和规律,从对书法艺术的美学认知和关于书如其人两个基本方面,完成了以人的主体精神与书法的本质内涵,以及审美特质为主线的书法美学解析。可以说,李元博书法美学解析的成功实现,完成了用“世界语”描绘中华文化奇葩——书法的历史担当,标志着当代中国书法美学研究从零碎经验上升到系统科学层面,成为全人类都能看明白的“中草药分子式”,对于我们民族文化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第四、填补了黑格尔书法美学的书法“空白”。黑格尔《美学》是人类艺术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他用辩证的思维方式为人们认识和把握艺术的本质和规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成为后人美学研究的理论指导。然而黑格尔美学所讨论的艺术形式是人类较普遍的建筑、雕刻、绘画、音乐和诗,并没有中国特有的书法艺术。因而就黑格尔的美学而言,书法是一个缺项。在这个意义上,元博先生的《书法美学解析》问世,可以看作是填补了黑格尔美学的书法空白,为中国传统的书法理论或书法美学研究注入了強大的活力,平添了一份哲学思想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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