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报告用药错误将适度受保护
该省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内部用药安全管理组织,由医疗、护理、药学等部门共同参与用药错误评价与报告工作,定期对用药错误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完善管理体系、制定防范措施,在本机构内发布安全用药信息预警。各县(市、区)监测哨点单位应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测报告进行集中分析评价;用药错误原则上由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实时上报,不具备线上报送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哨点医院,目前尚未建立监测哨点的设区市、县的用药错误监测信息应报送至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学部。
该省还规定,医疗机构应将用药错误监测与报告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倡导非惩罚性用药安全文化,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保障工作落实,对本机构用药错误人、报告人和患者信息予以适当保护。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贾立明介绍,用药错误是指药品在临床使用及管理全过程中出现的可以防范的用药疏失,用药错误监测指标包括差错内容、差错分级、引发差错的因素、改进措施等。该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临床安全用药监测网络牵头单位,收集整理全省用药错误监测与报告信息,定期通报监测情况,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全省医疗机构安全用药水平。该省将继续探索实现用药错误监测对患者端的覆盖。
另据悉,江西省充分依托健康报网教学视频等网络教学资源,自2015年起对全省医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目前,该省已实现网络教学5500余人次。 (记者刘志勇 徐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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