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接受侨捐10.31亿元 35.1%用于教育事业
据悉,捐资用于教育事业3.62亿元,占35.1%;用于文体事业2.64亿元,占25.6%;用于社会事业2.17亿元,占21%;用于卫生事业0.79亿元,占7.7%;用于生产生活设施建设0.79亿元,占7.7%;用于救灾0.3亿元,占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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