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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将至 警方呼吁市民继续遵守禁放规定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警方市民 2017-02-08 11:26:41
春节期间,西安实行了绕城高速路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措施。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禁售禁放效果明显。1月17日至2月6日下午,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依法处理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63人。

春节期间,西安实行了绕城高速路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措施。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禁售禁放效果明显。1月17日至2月6日下午,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依法处理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63人。

2月7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夕夜,西安110报警中心接到有关烟花爆竹类警情12起,其中一人被行政处罚。而从1月17日至2月6日下午,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依法处理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63人,其中行政拘留35人,行政警告14人,治安罚款14人。

西安警方再次重申,根据西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2017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自1月18日(农历腊月廿一)起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燃放时间自1月27日(农历腊月三十)起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区域为绕城高速以外城市建成区。

2月6日9时许,未央路老三届楼下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燃放人员已经离开,现场已被清理干净。经过民警调查走访,在一公司将行为人罗某查获。经查,罗某对其在老三届楼下庆祝公司开业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罗某今年27岁,江西抚州人,在其哥哥开的公司任职。当天为庆祝公司开业,燃放了两个20厘米大的烟花,烟花为其哥哥从江西老家带来的。据当事人罗某称,由于过年期间回了江西老家,对市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事并不知情,并表示很后悔,一定会吸取教训。

据了解,老三届地处未央路旁,属市区中轴线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本就危害极大,并容易引起他人效仿。事发后,未央警方已依据《西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一条,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罚款2000元,并对罗某及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元宵节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马上就元宵节了,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街面巡逻,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西安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朋友,要积极响应市政府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元宵节即将来临,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每年因用火、用电不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在此,警方提醒,节日期间市民们在使用天然气、热油时都应小心谨慎,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外出娱乐的市民要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参与活动,开车市民前往玩灯场所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娱乐场所,看灯会的市民特别是老人和小孩要注意安全,不要往人多的地方拥挤,以防踩伤。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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