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合格产品需召回处理
《规范》中对加工场所做了严格的规定,场所要避开各类污染源,比如粉尘、有害气体等等。食品加工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按要求洗手和消毒等。
此外,对产品标签也做了相关规定,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将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召回相关记录等保存至少二年。(刘峻)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