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旅游、银行价格行为定规矩:收费须透明
记者注意到,旅游经营者的8种价格行为被明确告知违法,而其中的5种都是在标价上“搞鬼”。如,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这涉嫌价格欺诈;只收费不服务,或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标价签、价目表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今年我省对景区门票实施了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之一便是景区内相关服务和商品明码标价不到位,如,有的景区只对商品价格简单标示,未使用规范标价签标示出商品品名、产地等主要内容。
我省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还建立了约谈制度,出现价格上调频率过快、涨幅过高及设置“园中园”门票等不合理情况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约谈相关经营者,督促其整改。
商业银行较为突出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列出了十二条。如,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来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使用不正当价格手段,排除、限制金融服务竞争等。 (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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