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深化医改方案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 实习生 柳嘉炜) “实施综合改革有三个目的: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7月25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岭就近日发布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刘岭介绍,《试点方案》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经办环节的衔接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给予充分的自主权,推进院长年薪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医院运行效益。
推进分级诊疗 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
《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分级诊疗。推行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和县镇村一体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基层有足够的能力接诊。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按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标准,建设全科医生队伍。推行家庭签约服务,实行“团队签约、责任到人、挂牌公示、上门服务”。
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通过医保杠杆和利益调节,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同时,推进远程会诊系统应用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标准,今年新增40元,提高到4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今年提高到45元。
保障群众用药,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方式,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和贫困人口纳入项目,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并扩展到所有县,为群众提供贯穿生命全过程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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