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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学校需与家长签定暑期安全责任书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西安市责任书教育局 2016-06-23 10:53:06
为了防止夏季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每年都会下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防溺水一封信》。其中第一句就写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如何将意外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恐怕还得让孩子自身的预防溺水意识得到加强。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为了防止夏季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每年都会下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防溺水一封信》。其中第一句就写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如何将意外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恐怕还得让孩子自身的预防溺水意识得到加强。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西安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强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时,提出了较为具体详细的实施办法。

西安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 冯峰:今年做的工作比往年都要扎实得多,溺水是全国未成年人致死的第一位的,所以今年我们研判以后,今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据气象部门的反映,今年的厄尔尼诺现象非常严重,他的冷热交换,忽冷忽热,气候变化非常不规律,我们综合研判今年的形式更艰巨。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提到学校应开展“八个一”活动,暨:举办一期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主题班会;举行一次国旗下防溺水讲话;举行一次学生防溺水签名承诺活动;印发一张预防学生溺水温馨提示;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作业;出一期防溺水黑板报或宣传栏;坚持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由任课教师用2至3分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重点教育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和技能,做到“七不一会”,暨: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节假日下河、水库、池塘戏水;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西安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学校在本学期放假前,与每位学生家长签定暑期安全责任书,引导家长及监护人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

西安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 冯峰:学生在校外期间、离校期间、节假日期间,他的安全监护责任和安全教育责任主要在家长或者监护人,在这里我们做一个善意的温馨提示吧,在放假前,我们要求开一次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给每位家长发一张,也叫安全责任书,也叫温馨提示吧,告知家长应该在暑期内注意孩子的安全事项,比方说溺水,比方说交通,比方说人身伤害。

在法律专家看来,未成年人发生溺水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应该根据情况而定。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 姬亚平:最关键的责任人是家长,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记者:如果学生是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的话,怎么划分责任?

姬亚平:这种情况看学校是否取得家长的同意,如果取得家长的同意,学生离校以后,(如果发生溺水事故)学校就没有责任。如果没有取得家长同意,擅自批准学生离校,那么学校就是有责任的。如果是正常的放学,那么放学以后如果发生这种事情,那么主要责任就在于家长,水库、河道的管理部门应该设置警戒的标志,如果没有标志,管理部门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

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个别区县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关注方法创新,让学生入心入脑,避免惨痛事件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务必强化工作责任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本学期末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辖区近年来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创新教育方式方法,采取得力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认真汲取近期学生溺水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实际,在放假前扎实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举办一期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二是上一堂预防溺水主题班会;三是举行一次国旗下防溺水讲话;四是举行一次学生防溺水签名承诺活动;五是印发一张预防学生溺水温馨提示;六是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作业;七是出一期防溺水黑板报或宣传栏;八是坚持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由任课教师用2至3分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重点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自护技能,做到“七不一会”,即: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节假日下河、水库、池塘戏水;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做到无缝对接

各学校在本学期放假前,要召开一次以预防学生溺水为主题的家长会,告知家长暑假的起止时间和假期中安全注意事项,与每位学生家长签定暑期安全责任书,重点是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积极引导家长及监护人加强对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信息、家校通信息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送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密切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引导其履行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监护和安全教育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力求做到学生安全无缝对接。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人文关怀。

四、严格安全管理,密切协调配合

各学校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防溺水一封信》的要求,家长务必在回执上亲笔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在上报情况的同时必须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名的回执,严禁学生代替家长签字。对于在校期间请假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并第一时间将学生请假事项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同时,在学生离校前,要告知学生不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对学生在校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以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对待,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各区县教育局要针对辖区临近河流、池塘、水库的重点学校,积极加强与水务、河道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对学校周边学生上、放学途经的各类涉水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排查中发现无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牌的,要及时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确保溺水防控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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