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作为一种互联网流行的客观现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为阵地,微电影首先突破了电视广告的时长限制,有更多自主传播性,成为内容发起方如企业,媒体和营销机构传达组织精神,品牌理念,活动要素等
微电影作为一种互联网流行的客观现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为阵地,微电影首先突破了电视广告的时长限制,有更多自主传播性,成为内容发起方如企业,媒体和营销机构传达组织精神,品牌理念,活动要素等内容的载体。微电影的内容输出主动性,能够更丰富,详细地传播品牌精神,也可以更有选择性,精准地找到目标受众推送内容,提高投放效益。
企业拍摄一部被消费者接受的成功微电影,有四个传播步骤。
第一,内容为王,这是引导受众传播的最重要因素。微电影具有商业性,首先需要确认企业基于何种商业目的来制作,及围绕核心目的制作微电影的故事内核。
第二,在创作过程中要抓住当下网民的心态,不管是笑点还是泪点,故事直达内心才能引发讨论和二次传播。这一过程可借助大数据分析找到目标受众。
第三,为了呈现出更多感人,可看性强的画面,好导演,优秀的摄影及后期制作团队,多样化的传播平台和广告导入形式不可或缺。
最后,规范化,系统化的制作流程,更具策划性,更市场化的运作和传播方式,将让微电影行程一个从内容需求方,内容制作方和内容发布方联合发起,到受众接收,及充分运用社会化媒体获得二次传播,收集,分析受众数据,获得可被评估效果的传播闭环。
想要出品一部优秀的微电影,必须根据品牌传播和市场营销目标因地制宜,要明确为什么做微电影,想要做成什么风格的微电影,希望带给消费者怎样的感受和体验,品牌需要注意三点,一是故事本身是否足够吸引人,有历史,文化背景的品牌更容易与消费者打成品牌核心价值的共鸣;二是选择的明星是否为诠释故事的最佳代言人;最后则是建立传播链,网络不是唯一渠道,线下平台的先期导入或者后期配合都能够帮助扩大传播效应。
品牌与消费者建立沟通的方式有很多,是否一定要选择微电影,需要考虑清楚品牌真正的需要,而不应该“跟风”,否则就容易流于平庸,难以留下深刻的印象。
微电影的确为品牌传播提供了一种更为精炼和灵活的方式,然而微电影并非必行之道。与其说微电影,不如说是内容营销,微电影只是内容营销的渠道之一。
新锐导演王阅微:现在网上点击率高的微电影,往往多涉情欲和物欲,有的则践踏尊严和崇高,一味恶搞,流于肤浅。当网络空间已将社会丑态广泛传播、展示得淋漓尽致,甚至让人感慨假恶丑的东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时候,当商业大片致力于造梦奇观,让人们远离现实的时候,如果微电影始终能够围绕着普通人的真爱、大爱、执着或感动做文章,给社会多一些缝缝补补,给心灵披一件衣裳,让人们在冷风里感到温暖,让暖流从心底涌起,真正给受众一些他们想要的细微关怀。那么,微电影就不再“微小”。(微信:xxtx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