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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西安市管理工作垃圾 2015-02-11 08:54:28
2月10日下午,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西安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 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2月10日下午,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西安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

    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我市建筑垃圾产量逐年递增,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课题。制定实施《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责任,强化对建筑垃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障建筑垃圾清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管理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对建筑垃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从2014年起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简称“全面改薄”),我市积极抓住机遇,制定《西安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加强与省上沟通协调,将13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对于全面改善我市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学校的布局规划,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加强过程性督察评估,确保如期完成全市1192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的目标任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强化经费保障。在“全面改薄”工作中,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西安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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