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引导50%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职分流
通知指出,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中职招生计划;积极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同时鼓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继续办好内地西藏和新疆普高班、中职班。
通知强调,要坚持招生“阳光工程”,实行中职办学资质年审制度;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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