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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董事长丁晶出席省政府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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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西安翻译学院董事长丁晶 2012-04-11 15:27:14
  2月14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召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陕西省长赵正永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办学秩序

  2月14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召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陕西省长赵正永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办学秩序,促进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实现快速健康发展。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西安翻译学院等民办高校分别就加快民办高校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也分别结合本职工作对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提出了支持和管理措施。

  会上,西译副董事长丁晶代表西安翻译学院作重要发言。丁晶副董事长讲到:非常欢迎对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以前真正办学的与一些不真正办学的混在一起,享受一样的待遇,这不公平,现在分为营利与非营利就好多了。

新闻背景:

  赵正永出席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并讲话

  2月14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召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陕西省长赵正永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办学秩序,促进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实现快速健康发展。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西安培华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思源学院、西安华西专修大学等民办高校分别就加快民办高校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也分别结合本职工作对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提出了支持和管理措施。

  在仔细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赵正永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陕西省民办教育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少到多,不仅实现了自身的长足发展,还在增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培养紧缺实用人才、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对全省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已经成为陕西一张亮丽的名片,成绩有目共睹,值得充分肯定。

  赵正永指出,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一关键时期,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支持与规范并举,大力发展非营利性学校,探索建立混合制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引导营利性学校发展,逐步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民办高等教育体系。

  赵正永强调,发展民办教育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公办高校要主动全面地为民办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媒体要对质量好、信誉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为陕西省民办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民办高校也要振奋精神,自强自立,找准办学定位,强化优化师资队伍科研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加强党建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通过自身努力开拓出一片发展的新天地。

  朱静芝要求,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认真学习陕西省政府支持《意见》,深刻领会精神,详细研究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巩固和增强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陕西省政府秘书长秦正,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全省18所民办高校和部分民办高等助学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陕西日报记者 王晓阳 郭妍 实习生 张霞)

政策解读: 

  《意见》共9部分34条。第一部分是加大支持力度。从2012年起,省政府每年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在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高水平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第二部分是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体制。将陕西民办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落实民办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在税费和用地方面与公办高校同等的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合理回报政策,允许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第三部分是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和完善退出机制。定期对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内部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时的资产清算、剩余资产处理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强化教学管理。主要内容有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指导、监督民办高校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引导民办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民办高校在国家专业目录内自主设置专业、调整专业方向、开设课程、确定教学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高校申请学位授予权;第五部分是鼓励民办高校开展科学研究。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申请、招标、科研成果评审与转化、财政拨付科研经费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同等待遇;第六部分是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建立民办和公办高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组织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开展对口帮扶,派遣公办高校干部、教师到民办高校挂职或任教。保障民办高校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待遇。建立和完善由学校、政府、个人进行保险分担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第七部分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将民办高校统招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升学、创业、交通优惠、医疗保险、户籍迁移、评奖评优、伙食补贴、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选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等多方面享有与公办高校学生同等的权利;第八部分是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保障民办高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校舍产权,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建立学校资金年度预算和财政性资金年度会计决算报告制度,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和财政性资金专款专用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每年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统一存入省教育厅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学校出现办学风险时,退还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支付其他应急费用;第九部分是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以提升政府监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服务信息建设,优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

  《意见》有四点突破:一是明晰产权,分类管理。把分类管理作为规范管理和财政支持的依据。民办高校分为非营利的、营利的两种类型,以明晰产权,在财政拨款和政府补助、税收设计和审计办法上给予不同政策。对民办高校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民间资本投资者进入民办高等教育时根据自己的定位和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政府每年拿出3亿专项资金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扶持,是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规范的退出机制,成立民办教育评估机构、建立民办高校退出预警及干预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为民办高校的退出建立良好制度环境;四是大力支持与严格规范并举。在鼓励、引导和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对办学目的不端正、内部管理混乱、教育质量较低、社会信誉较差的办学机构予以整顿,坚决制止违法办学、恶性竞争、欺骗招生等现象,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公信力。

  可以说,这个文件充分肯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回答了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应对内外压力与挑战、科学定位,如何遵循教育规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序运转,如何创特色,提质量,在全国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是对我们省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一次深刻的改革。思想解放的程度和采取措施的力度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有些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以此为标志,陕西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新阶段。(来源:省教育厅新闻中心、民办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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