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亮点 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承诺
2018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消协组织,要认清大势、统一思想、敢于担当,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构、消协组织要落实创建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维权体系,实现消费维权投诉站全覆盖,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在媒体和门户网开办“放心消费”曝光台,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公示创建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重点商品检测,突出专项整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打假治劣、虚假广告、网络交易、霸王条款、公共服务行业、非法传销等专项执法行动,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实现社会共治。做好“放心消费”创建牵头工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把放心消费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内容,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有效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聘请热心消费维权法律界人事、社会知名人事、基层组织领导等为专兼职消费维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社会共治共建的局面。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把“放心消费工程”纳入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年终考核,保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消费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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