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品全部网上采购 药品耗材需备案说明
为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管理,陕西省卫计委要求,2017年,各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在网上采购。
此次网上采购范围包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含村卫生室)。鼓励其他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参加药品耗材网上采购。今年6月30日前,所有在网上采购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必须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办理网采手续,并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采购药品耗材。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率达不到省上要求的,不予等级评审或复审。凡应网上采购而不采的,或通过其他渠道采购,将停止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协议。对药品耗材由上级单位代采或确不参加网采的国有企事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要向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门说明情况,由各市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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