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安康23名县级干部被处分 党政纪处分1648人
其中,23名县级干部169名科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3名纪检监察干部被问责,多名纪检干部被约谈、189人给予重处分,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3.21万元。
2016年,安康市纪委重点查办插手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案件。查处了紫阳县原副县长陈荣根、宁陕县原总工会主席盛第福、安康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赵晓旭和原法警支队队长刘晓利等一批典型案件,对23名县级干部、169名科级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同时,安康市纪委坚定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客观公正对待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偏差和无意之过,合理包容改革创新中的试错成本,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年累计轻处分1459人,同比增长7%;全年对1个单位和55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处理,不予追究纪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此外,安康市纪委还注重加强自我监督,对全市928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实行个人申报、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瞒报问责,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了问责,有效防止“灯下黑”现象。记者王培民 钱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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