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启动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保障职工权益
据悉,本次“要约行动”的要约对象为:上一年度出现欠薪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记者注意到,与去年相比,今年要约对象增加了“上一年度出现欠薪的企业”。对此,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这将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
要约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奖金福利、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工龄补贴、职工劳动技能提升、劳动安全卫生等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事项。其中,“职工劳动技能提升”为新增项,“这一变动的出发点,是为促进浙江工匠的选拔和培养。”该负责人说。
据悉,经过上一轮的“要约行动”,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17万份,覆盖企业38.98万家,覆盖职工16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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