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共和工作场所控烟准备立法
从1月1日起,深圳歌舞娱乐场所和休闲服务场所两类“限制吸烟场所”全面禁烟。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1月1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包括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化妆品安全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
根据建议项目清单,今年提请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0件,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专利条例(修订草案)、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等。
同时,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修改;根据国家行政许可调整和我省深化改革的要求,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涉及行政许可和执法权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
此外,拟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有27件,包括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标准化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条例、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海岛保护条例、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及修订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红十字会条例、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统计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航道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
需提意见者,可将意见于2月10日前反馈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电子邮箱fwb2014@gdrd.cn,传真:020-37866694)。(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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