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8成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设绿色通道
养老服务机构在院内设立卫生室
到2020年,符合西安实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增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床位数100—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应结合自身需求,在院内设立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配备必要的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并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
鼓励建立“医养联合体”
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制,通过挂号、优先转诊、慢性病长处方、延续治疗性用药等政策,引导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的医疗康复功能建设,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老残一体”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养老服务。医疗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巡诊义诊、接诊转诊、预约就诊、急诊急救、远程医疗等服务,选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保健等服务。
针对重症失能老人建立“医疗专护”
针对重症失能老年人,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医疗专护”模式;针对终末期及临终关怀老年人,依托护理院建立健全“护理院护理”模式;针对居家失能老年人,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和签约医生建立健全登门服务的“居家护理”模式;针对农村失能老年人,依托村级卫生室建立“社区巡护”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老年康复服务,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开展康复服务。对新批准设立的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应设立康复区,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设立康复中心,配备专业康复人员和康复设备,或引入专业的康复机构,开展专业化的护理服务。到2020年,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推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扩大单病种报销病种,逐步探索把老年人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探索将符合家庭病床认定条件的医疗费用,按照适当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本报记者张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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