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必须完善政策环境,破除体制和机制的障碍,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日前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探索科研机构和高校领导干部在成果转化中股权代持的制度。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将探索科研机构和高校领导干部在成果转化中股权代持的制度。
要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必须完善政策环境,破除体制和机制的障碍,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日前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探索科研机构和高校领导干部在成果转化中股权代持的制度。
王志刚:现在我们科研机构、大学领导干部本身就是专家学者,有的就是课题组长、课题主要牵头人。如果说是有了成果以后,成果要转化有收益的时候,这些人理所当然应该是要得到其中相关的待遇,但同时他作为主要领导,按照规定不能获得股权激励。对于之前不是主要领导时获得的股权,现在我们正在探索,怎么样把这个股权能够代持或者冻结。这个股权在你任主要领导的时候,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和处置,也不能变现。
针对科研经费“有钱花不出去”和“乱花”的问题,王志刚表示,正在尝试新的鼓励和约束机制。
王志刚:让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经费使用方面以及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它有相当的自主权。一个课题一开始算清楚5年要用多少个小白鼠做实验是很难算得准的。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调整的,调整会怎么怎么样,但是现在可以调,但是有一定的程序。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也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由你自主支配。这样就不急于赶紧拿着发票和各种东西去套现。我们要强调鼓励、尊重、约束一定要并行。(记者 沈静文 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