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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成第三个“晒账本”部委 拨款支出细致

公布2010年预算收支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科技部账本部委 2010-04-01 09:42:58
  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已然开启。


  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已然开启。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该部门2010年预算收支情况,并另列专表对其今年拨款支出作出分类统计。

  事隔一日,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又公开了各自的年度部门预算。至本报记者发稿时统计,共有3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其预算收支情况。

  三部门均用《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和《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形式进行预算信息公开。此外,在国土资源部的公布材料中,对其部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行政编制数量进行了公开;而财政部和科技部则分别对以上两张预算表进行了分类解释。

  “这是中央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第一例。”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本报记者表示,此举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和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来说,意义非同凡响。

  不过,此次公开的部门预算仅涉及“类”和部分“款”的统计,而公共预算学上更细致的“项”和“目”层面的收支情况仍然无法窥知,因此是一次有限的公开尝试。

  大幕开启

  国土资源部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中央部门。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其2010年预算收支情况,而根据网页所提供的链接,公众可以轻松下载到其《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和《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其表格数据显示,2010年该部门收入及支出总预算为347365.86万元。该表归纳了收入的几种来源:其中中央财政拨款所占比例最大,占到其收入的将近2/3;其他则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在公众更为关心的支出预算中,国土资源部统计分为外交、科技、社保和就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性支出,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支出等。

  对于支出预算的具体情况,该部另公开了一份《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对于每一个支出类的部分款项予以公布,比如科技支出下面的应用研究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等各是多少,公众可以从中知晓。

  “公开表格的填制工作由部门财务司负责完成,这是根据此前所制定的部门预算所进行的公开尝试。”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隔日由财政部和科技部推出的预算公开表与此类似。两部门还分别对两张表格的预算安排进行分项解释。

  记者发现,相对而言科技部的拨款支出预算表做的更细致一些,比如,其“外交支出”类下,没有仅仅单列“其他外交支出”一款,而另列了“驻外机构支出”、“对外援助支出”、“国际组织支出”等。同时,其科技支出类包含的支出款别也更多一些。

  “这可能同科技部的行业性质相关。”一位中央部门官员对记者说,科技部每年的对外交流更频繁一些,而科技支出也更受关注。

  不过,国土资源部是仅有的另外公开其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编制数量的部门。
  公开幕后

  此轮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大幕骤然开启,实则是多方力量努力促进的结果。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即表示,全国人大今年将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

  人大财经委在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记者了解到,财经委的这一要求亦包括了中央部门预算。

  王雍君对本报记者表示,从2000年开始,中央各部门被要求开始编制预算收支表,但直到国土资源部试水以前,各部门的预算仅提交人大审议、或呈送财政部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公众无从获知。[page]

  长年来的对外信息闭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预算执行不力甚至部门腐败案屡发。审计署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违规和损失浪费超过45亿元。

  而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真正对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起到直接推动作用的,则是3月初由财政部向各中央部门下发的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要求,凡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主动公开。中央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将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先行公开。

  “中央将进一步明确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财政部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

  记者亦发现,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两张表格格式,同财政部下发文附件中所设定的表格如出一辙。

  “要求中央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将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先行公开。”财政部官员表示,这里设定的是部门预算至少要公开的“下限”而非“上限”。

  有限公开

  一般而言,预算收支编列从粗到细分为“类、款、项、目”四个层次。

  “此次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总量层次的信息,属于‘类’和‘款’的层面。”王雍君对记者说,如果没有达到“项”这一级,就表明还没有达到透明度最重要的一个层次,因为它能让我们搞清楚你的钱到底用在了哪个具体的活动上或项目上。

  其实,自2000年以来,中央部门做的预算就已经细致到了“目”的程度,在给人大和部分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上,大家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款项的具体去向。

  “2010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课题组牵头人之一、上海财大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刘小兵对记者说,钱具体用在什么项目上面,这是公众最为关注的。

  “无论如何,部门预算的公开都是值得鼓励和令人鼓舞的。”刘小兵表示。

  一位政府部门官员表示,部门在“项”和“目”的公开上,还存在颇多顾虑。

  “比如,某些专业技术的开发,可能会牵涉到其他的部门利益,也有可能会涉及国防机密等敏感信息,有可能会涉及到国家保密法中一些禁止公开的条款。”

  财政部最近公布的《指导意见》亦表示,要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答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开。但属于涉及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而其还表示,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预算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保密并不是充分的理由。”王雍君表示,涉及机密和隐私的信息内容应该只属于例外情况。作为受托的责任主体,政府和部门都有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向国家立法机关和公众披露信息。

  但当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国家保密法》尚存在诸多冲突;此外,《预算法》中的部分条款亦成为阻碍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的绊脚石。

  不过,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过预算工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近两年的工作,《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毕,今年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而根据这份修订草案,在中国存在了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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