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药材园被推平建公墓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同虚设
建设用地未审批财政资金“先行拨付”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形同虚设
早在2001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分类》通知里明确指出,墓葬地属于建设用地,而惠塬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所需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园地。那么,手续不全,惠塬村为什么敢未审先建实施项目?这样的情况在铜川市耀州区就仅此一例吗?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据耀州区民政局介绍,惠塬村村委会必须在土地部门、城乡建设等多部门拿到审查意见之后,才能够向上级民政部门报批。但是,惠塬村的公益性墓地项目在未完成上述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当地民政部门审批。对此,耀州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他们的解释。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我核准就是,他给我打报告就完了。要拿到土地局的批复,你这个土地批复比较麻烦,我当时跟土地局联系过,他们说没有指标商讨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只是执行,我要求是你建成之后给我们打报告就行了。”
记者还发现,民政局对惠塬村的公益性公墓项目已经下拨建设款,这或许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村委会坚持,建公墓是审批过的,得按期开工。在2014年铜川市财政局下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通知中,记者看到,铜川市财政局共补助耀州区财政局113万元,用于建设16个行政村的公益性公墓,其中惠塬村补助10万元,项目必须在民政、城乡和国土等部门审批后,还要报上级部门备案。然而,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近几年就没有收到过城乡部门的相关报备文件,也没有见到过民政部门报来的手续。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民政上说这几个村子可以在这合建一个公墓,你把大小一说,那我就要和城乡规划部门(联系)做出意见,选的点这里能不能放这个(墓地),和下一步项目发展冲突不冲突。”
记者:“那就是目前为止咱们没有接到城乡建设部门给咱们递过来的审批的东西?”
工作人员:“没有。”
记者:“也没有见过民政部门的手续?”
工作人员:“没有。”
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铜川国土部门从来没收到耀州区这16个公墓建设项目用地申报,但财政资金却已经下发。民政局的这些项目资金是如何拨付的?项目资金又是如何完成审批流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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