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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约车怎么改?六成意见认为应纳入管理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应纳六成意见 2015-11-11 11:17:40
  中新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李金磊)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9日结束,交通部10日早晨发布征求意见情况显示,专车问题最受关注。其中,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反馈823条意见,约60 4%的意见认为网约车应纳入管

  资料图:市民在北京西客站出租车候车点准备乘车。中新社发 侯宇摄

  过半意见认为专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

  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这是方案中引发争议较大的一条。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这意味着要想从事“专车”,就需要改变汽车的使用性质,报废年限就变成了8年。

  对于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共收到意见846条,其中,440条意见(约52%)认为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379条(约45%)认为不应该,还有人建议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性质。

  认为应该登记为“出租客运”的意见认为,中国对于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的区分管理,两者在车辆的安全检测、驾驶技能、报废年限以及保险税费等方面都不同;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应结合网约车特点修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适当延长报废年限。

  反对者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8年报废不合理,也造成资源浪费。

  另有27条意见和建议认为,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性质,制定符合网约车特点的报废标准。理由是,应以互联网思维定义一种新的车辆性质,界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或可单独定性为“网络预约车辆”,以一套新的报废标准确定报废年限。

  拿几十万元置办的高级汽车寿命打折,这可能让一些私家车主感到心理不平衡。不过,全职专车司机刘强却甘愿“被打折”。

  “这一步迈出来,起码咱专车能有一个合法身份。”刘强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之所以愿意如此,根本原因是自己已将开专车看成一份工作,不想丢掉这个“饭碗”,否则他将面临再次下岗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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