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人违反八项规定 遭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
2.2015年5月27日晚,铜川市王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管理局局长杨贵民,驾驶该局公车到其子就读学校办理个人事务。2015年8月,王益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榆林市府谷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闫雪平,违规给单位干部发放津补贴、加班费、节日值班费3.1592万元。2015年6月,府谷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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