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进立法规划 或最快2017年通过
重大进展
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曾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此后2013年传出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当年公布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最后并未见有具体动作。
直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此后,房地产税的重心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在外界看来,由“房产税”到“房地产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意味着房地产税整个大框架将进行再构建。
在经过1年多时间的酝酿后,房地产税立法终于迎来重大进展。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很有必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有关的各项税收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而且多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设立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变化迅速的房地产市场,因此需要好好整合、清理,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相关税收主要在建设、交易环节。其中,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何时通过?
房地产税法最快2017年通过
“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刘剑文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税法初稿已基本成形,但还有一些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现在还没有到向专家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
“我认为,房地产税法明年有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展顺利的情况下,会在明年年底审议。”施正文表示,审议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各方形成共识,在2017年通过不是没有可能,“最近两三年通过可能性非常大。”
“房地产税立法要加快,这样才能为各个地方开征房地产税提供法律依据。”施正文认为,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只有尽快完成立法,地方才能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法通过之后会立即实施吗?“我个人认为不会马上生效,而是要过一段时间。”刘剑文告诉记者,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
“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施正文则表示,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要交多少?
建议人均60平方米内免税
房地产税如何设计,征收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要不要设“免征额”,是民众最关心的话题。
对于房地产税的设计思路,施正文认为,现阶段针对房地产的税主要在交易环节,对抑制投机、稳定房价发挥作用并不明显,未来房地产税将会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并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
对于征收范围,施正文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施正文说。
对于免征额和税率,目前官方并未释放任何信息。但是,施正文建议,对于免征面积,中央可以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各地免征面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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