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动教育 > 正文

教育部:2016年起高校将自行设计学位证书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教育部自行设计学位 2015-07-15 11:49:09
 昨天,教育部网站消息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昨天,教育部网站消息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发布

  学校需报送学位授予信息

 

  明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通知强调,学校需要报送学位授予信息,信息主要包括:学位获得者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等。信息报送内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通知中,除了对学位证书的制作要求、学位信息的报送作出规定外,还明确了学位授予单位、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的职责范围。

  比如,对于学位授予单位来说,主要负责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收集、整理、核实和报送本单位学位授予信息,确保信息质量等。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则主要负责本地区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汇总、审核和报送。对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的更改进行审核确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的则是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的规范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指导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学位授予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学位证书信息网上查询的监管。

  针对新举措,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一直以来,我国的学位授予是由国家统一进行,这种学位授予制度,在过去对建立并维护高等教育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提高,这一学位授予体系,却在阻碍高等学校自主办学,培养有个性和特色的人才。学位证书不再由国家统一印制,是学位授予从国家承认走向学校自主授予的重要一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学位证书要求

  ◎应标明的信息

  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及证书编号、发证◇期。

  ◎证书编号要求

  证书编号统一采取16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16位数字编号的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7至第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后6位数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遗失如何处理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对于撤销的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应予以公告,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