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6起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例当事人退缴费用
昨日下午3时42分,省纪委网站通报6起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例,下午5时03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了转发。当事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退缴费用等处分。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丰庆公园管理处原处长韩永安,组织参加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该处处长陈智欢,违规批准报销韩永安出国费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永寿县交通局局长安荣辉,公款赴欧洲8国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洛川县水务局局长屈礼仁,违规公款赴美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省委老干局金秋杂志社社长余发贵,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陕西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主任朱吉祥,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省体育国际交流中心主任王健,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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