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幼儿实验区建设 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本月起启动建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以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省教育厅表示,实验目标是探索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途径与方法,科学实施保教活动,为幼儿全面、可持续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还要引导社会、幼儿园和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价值观,推动家园共育取得新成效。
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分两个阶段,今年1月至明年12月为实验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为全省总结推广阶段。
实验区分为省、市、县三级。全省按照关中、陕南、陕北3个区域确定3个市(县)为省级实验区,每个实验区遴选5~10所各级各类幼儿园作为省级实验园。由全省11个市(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各遴选1~2个县(区、市)作为市(区)级实验区,每个实验区遴选数量不少于幼儿园总数50%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作为市级实验园。由全省107个县(区、市)构成县级实验区,每个实验区遴选1~3所幼儿园为县级实验园。
实验区、实验园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申报表须在月底前报至省教育厅。
据了解,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同时,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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