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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收37万谋划高考作弊 高校内贴小广告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教授37万高考作弊 2013-12-02 12:59:28
在收取37万元“费用”后,江西南昌一大学副教授邓某某与3名大学生谋划为9名高考(微博)生作弊,最终案发落网。近日,江西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邓某某和大学生陈某某、龚某某、许某某提起公诉。

在收取37万元“费用”后,江西南昌一大学副教授邓某某与3名大学生谋划为9名高考(微博)生作弊,最终案发落网。近日,江西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邓某某和大学生陈某某、龚某某、许某某提起公诉。

2011年7月,邓某某招录邵某某等9名学生在该校读“双证”班(即自考班)时,许诺为他们安排参加2012年江西省高考,以录取大学统招本、专科就读,并收取了共计37万元的培训、住宿、高考报名及作弊等费用。2012年5月,全国高考实行标准化考场,加装了监控摄像头,以前的作弊方法难以奏效。

2012年5月下旬,邓某某在校园内看见大学生程某(另案处理)张贴的“广告”,得知程某能帮助高考考生通过无线设备作弊后,与程某取得联系,意图为9名考生购买作弊用的无线电信息接收器及2012年江西省高考数学、英语、综合考试三门科目的答案。

随后,为了方便作弊,9名考生中有5人被安排在萍乡市安源中学考试,其余4人则被安排在南昌市湾里中学参加高考。

2012年6月初,程某安排另外三名大学生陈某某、龚某某、许某某帮助自己踩点,并负责场外发送高考答案。6月6日,陈某某、龚某某、许某某被萍乡警方相继抓获。6月15日,邓某某在家中落网。

据此,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某某等4人以收买的方式,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绝密级的高考试题答案,并购买了高科技作弊设备,拟利用互联网购买属于国家绝密级的2012年江西省高考试题答案,并利用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装置传送答案谋利,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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