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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致力解决8万名未入学残疾儿童上学问题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中国解决残疾儿童上学 2013-07-12 14:01:26
国家即将启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致力于解决实名登记的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国家即将启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吴晶)记者11日从教育部(微博)获悉,国家即将启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致力于解决实名登记的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我国特殊教育将由此迈入新的阶段。”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更多残疾儿童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与普通孩子一样,学习知识、增长技能、全面发展。”

截至2012年,中国特殊教育学校共有1853所,在校残疾学生37.88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4.37万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72.1%,比2008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更多残疾儿童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与普通孩子一样,学习知识,增长技能,全面发展。这位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成长。2008年,国家启动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54亿多元,在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1182所特殊教育学校。同时,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008年至2012年累计投入1.2亿元,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据统计,2010至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残疾学生录取率为81.9%,高于近3年全国平均录取率约10个百分点。残疾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

2008年,国家启动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四年里,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54个多亿,在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1182所特殊教育学校。与此同时,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不断增加,从2008年的1500万元增加至2012年的5000万元,累计投入1.2亿元,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了进一步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的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受教育阶段的学习,国家还建立了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国家出台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学校布局、专用教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开始实施,平均每个高等院校5000万元、每个中等学校3000万元的投入,重点支持60个高等特殊师范教育、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办学规模。

如今,中国已经有一半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据统计,2012年残疾学生在校数为37.88万,其中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在校生为19.98万人,占52.74%。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基本上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2010年起,教育部将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国培计划”统筹实施,2012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教育部、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和人社部等部委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就特教教师建设规划、条件准入、培养培训、教师管理、落实待遇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优化特教师资队伍结构,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颁布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根据残疾儿童身心特性和教育规律,重新构建了适合残疾学生的课程体系。2011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特殊教育委员会成立,汇聚国内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学等方面的顶尖专家,统筹协调指导特殊教育的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

各级政府建立了“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2009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发改委、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卫生部、中央编办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构建包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有关方面调查,我国有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152所,在校残疾学生10442人。截至2012年,我国设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6个,在校生7043人。每年高考(微博),各地都为残疾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创设无障碍考试环境。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高校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据统计,2010至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残疾学生录取率为81.9%,高于近3年全国平均录取率约10个百分点。目前,中国300多所高校中都有在读的残疾学生,其中本科院校占到1/3。针对残疾学生的个性化需要,这些高校都会制定特殊的培养方案,并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尽可能予以相应照顾,保障了残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残疾人就业条例》,鼓励残疾人就业政策普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实现残疾大学生就业。2010至2012年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高校残疾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82.6%、82.1%、83.3%(截至当年9月1日),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76.6%、77.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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