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车辆拥有量快速增长,城区车辆“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日渐突出。为规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缓解城区道路临时停车压力,保障城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宁陕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时起草制定了《宁陕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试行)》,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宁陕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县城建成区道路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管理,明确县住建局为该办法的执法主体,县财政、交通、物价、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该《办法》的制定实施,对于规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行为,提高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利用率,保障城区道路安全通畅,必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该《办法》载明:临时停车泊位占用实行计时收费,从早7:00至晚9:00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停车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宁陕县城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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