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户晓,监狱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暴力机器。在现代文明社会,能关进监狱的基本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被判刑的各类犯罪分子。
家喻户晓,监狱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暴力机器。在现代文明社会,能关进监狱的基本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被判刑的各类犯罪分子。
然而,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私设“黑监狱”者并不少见,而其中的被关押者,往往是无辜者,甚至是受害者。譬如,近年来被地方非法“截访”的上访者,基本上都属于后者。
人所共知,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可是,现实也正像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5月13日接受凤凰卫视访问时所讲,中国社会存在深层次矛盾,而且日趋尖锐化,社会矛盾的深化和存在不公平问题,是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源。
但是,很多地方决策者却不以为然,而误以为民众的上访,才是导致诸多事件发生的根源。加之由于存在“一票否决”和“零指标”之类的考核标准,所以很多地方决策者,往往只求尽快平息事端,尽可能地确保在他们的任期内不出事,而苦思冥想出千奇百怪的手段,并以地方政府的名义让其身份不尽相同的“帮手”来助推“截访”这一涉嫌违法的恶行。
换言之,很多地方政府会或明或暗地将“截访”人员派往其上一级政府所在地,或者直接把大量的“截访”人员“安插”在北京。
事实上,早在2007年年初,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接受《人民论坛》 采访时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对上访“截访”不但花费巨大,还造成了矛盾的积累,堵塞民意通道。只要能以 “权为民所用”的真情认真去工作,不是“截”而是“护”,不是“堵”而是“疏”,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然残酷的事实是,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及有关决策者一直痴迷于“截访”。而通常会采用送“黑监狱”关押、劳教、送进精神病院等多种方式“截访”依法上访的群众,甚至连上访的某些昔日身有官职者也被“通吃”掉。
但众多上访者,其实都是严格依照温家宝总理于2005年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指引其有关言行的,而现实正如中国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李竹红在做客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与新浪网等主流权威媒体联合推出的“2009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所讲,“上访群体80%都是农民,绝大多数都是社会最底层,也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上访群众他们最初反映的诉求是有道理的,当然没有任何人会平白无故地就来上访。”
可是,令任何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中华儿女感到非常悲愤和遗憾的是,头顶“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 桂冠的孙东东教授却曾经高调地宣称:“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
面对孙东东教授的“胡言乱语”,众多国人予以抨击,而像鄢烈山等社会名流甚至质疑身为精神病学专家、国家级权威的孙东东,是否系一个具备法学常识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现代正常人?
诚然,孙东东教授后来通过发表声明的方式,“向被伤害的人道歉”了。但是,其此前的有关错误言论对中国整个社会,对亿万中华儿女造成的莫大伤害和恐慌,却是难以消除的。而且,不排除其是为某些既得利益者或者别有用心者代言的可能性。如是,则更为恐怖。
而近日被广为传播的一条微博消息指出,某市政法委书记面对记者采访,问及17岁女高中生王琳芳因转帖被抓折磨致死,和上访人张建国离奇死亡的问题时,他放声大笑:“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嘛,上访的人有几个是精神正常的?这些人死得越多社会的负担就越少。”
是的,此微博消息至今未见媒体或者有关官方的证实。然而,依照一般的逻辑和某些现实情况,大笑而发出上述“邪论”者,应该不乏其人。
不过,值得亿万中华儿女欣慰是,据2012年12月2日新华网、人民网等权威媒体转自《北京青年报》的新闻报道称,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访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显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这个依法判决,跟某些地方政府及有关决策者千方百计力推“截访”这种“不仅造成权力的滥用,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又是劳民伤财,并且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之涉嫌违法的恶行造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有关新闻报道告诉我们,记者获悉,9月24日,北京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11月27日,北京朝阳区王四营法庭第二次开庭,审判该案的3名少年犯。11月28日,朝阳区温榆河法庭第三次开庭,审判其中7名成年犯。同日,法庭宣判,10名涉案人员全部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共有10名受害访民到法院旁听了宣判。
众所周知,目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而胡锦涛在2012年11月8日明确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还有,举世瞩目的是,继胡锦涛于2012年11月8日公开发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之警示后,即2012年11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表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习近平同时还指出,事实证明,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之所以能冲破“敏感禁区”而依法将“10名涉案人员全部以非法拘禁罪判刑”,是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胡锦涛的有关“亡党亡国”之警示密不可分的。所以,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应该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此次依法判决之善举给予高度的肯定。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当下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的转型期,地方政府及有关决策者力推的“截访”这一涉嫌违法之恶行可谓遍地开花,与之相应的“黑监狱”也是随处可见。这些,既跟“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等理念格格不入,又跟胡锦涛所强调的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和“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等指示相悖,且跟习近平总书记和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亡党亡国”之警示和“党风廉政建设”之告诫背道而驰,并跟新一届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等中央领导于日前做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也水火不容。另外,还跟亿万中华儿女建设“美丽中国”、“和谐社会”等之类的夙愿和目标完全对立。
当然,正像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所讲,“截访是政府行为,截访者听从当地政府安排指挥。从法理上看,构成的应是单位犯罪,由直接负责的政府官员和截访者承担非法拘禁之责。但因刑法只规定非法拘禁罪属自然人犯罪,故无法从刑法上追究具体负责截访的地方政府官员责任。这样的法律规定,变相放纵了地方政府截访行为。”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必须严厉打击非法“截访”之恶行。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能早日从法理上彻底消除影响解决祸国殃民之非法“截访”问题的所有障碍。否则,就是自毁长城,而失信于民。(作者: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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