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5法院试点“网事审判庭” 专司网络侵权
本报讯 4月6日,江西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网事审判庭”正式成立。与该院一样,成立“网事审判庭”专司网络侵权案件审理的,还有南昌市青山湖、莲花、鄱阳、井冈山等4个县(市、区)法院。“网事审判庭”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江西省专门审理涉及网络侵权案件的审判组织正式运行。
记者从江西省高院了解到,该院已确定在南昌市青山湖、莲花、都昌、鄱阳、井冈山等5个县(市、区)法院试点成立“网事审判庭”,专司网络侵权案件的审理。
针对网络侵权案件一些被告具有匿名性的特点,《指导意见》给予原告立案上的低门槛,允许以虚拟名称为被告进行预立案,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借助公权力的介入维护其合法权益。
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受理了该省第一起以网络虚拟名称“老虎娘”为被告进行预立案的案件。该案原告申请法院调查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法院也已受理。此后被告主动删除了侵权信息,原告撤诉结案。(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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