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达到调价条件
7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自7月22日开始到7月28日早间,三地原油移动加权变化率已连续4个工作日保持在国内成品油调价触发条件——负4%以下”。根据这一报道数字,意味着先前订制的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达到下调标准,国内理论上当前成品油调价窗口已持续开启4个工作日,但发改委迄今未作出调价决定。”
针对这一报道,发改委价格司30日下午发布消息称:发改委一直严格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些波动,但未达到调价边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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