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9月14日,受中国收养中心的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在银川为来自全国的100名福利院院长进行了题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培训。张律师结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
1、2009年9月14日,受中国收养中心的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在银川为来自全国的100名福利院院长进行了题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培训。张律师结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特殊处境,从理论和可操作性两个层面进行了讲解,并与院长们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互动。
2、2009年9月12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律师受北京市丰台区计生委的邀请,在大红门地区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
3、2009年9月9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前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就法律援助资金支持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4、2009年9月5日和6日,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利用周末两天时间为农民工举办了一场有声有色的普法培训课,专职律师陈星、赵强、王永峰、李松臣给四十余名农民工讲授了“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利”、“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一些务工常识及维权经验,农民工踊跃参与发言,现场气氛热烈。
5、2009年9月2日到4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作为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儿纲项目专家,到河北省平山县为全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平山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全省各地市级妇儿工委办及妇联领导,以及石家庄市22个县的县政府及妇联领导主持“儿童法律保护与儿纲监测评估”培训。
6、2009年9月1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为北京工贸技师管理学院的1600名未成年人学生做开学法制教育,张雪梅副主任已经连续5年在开学之初为该校新生主持法制教育。
7、2009年8月31日下午,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站管理处高月玲处长一行来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就“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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