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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检察长首次列席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 2018-07-11 10:14:02
7月9日下午,陕西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讨论重大刑事案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分别就做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作了讲话。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会议。

7月9日下午,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智主持召开省法院审判委员会。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7月9日下午,陕西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讨论重大刑事案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分别就做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作了讲话。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会议。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重大审判问题的基本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两高”《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积极方式、完善法检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李智在会上说,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研究讨论案件。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深入研究讨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对于在检察长列席会议过程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要认真总结整改,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杨春雷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通过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亲身感受到省法院审委会依法办案、规范办案、认真负责,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的严谨作风和职业精神。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督与配合,不断发展、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会议讨论了刘某某故意杀人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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