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为扶贫对象搭建社会救助“爱心桥”
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贯彻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模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待遇落实;对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给予资助和慢性病门诊救助,再按照对象类别给予住院、全费用定额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4684人次422.8万元。
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临时救助力度,规范救助范围和流程,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覆盖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上半年,共临时救助156人47.6万元。
推进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落实家庭监护、户口登记、控辍保学、权益保障等责任。截至目前,保障困境儿童156人,发放补助资金30.76万元。
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季度足额发放,做到应补尽补。目前已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4341人次2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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