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一妇女公然扰乱公安机关办公秩序被行拘
2018年5月7日,旬阳县蜀河镇村民卢某(75岁)经过双河镇檀木村时遇到修路施工,卢某被落石将腿部砸伤。经医院检查,卢某腿部未骨折,鉴于年纪大遂住院治疗。卢某住院期间,施工方主动承担一切费用,并安排一名女护工日夜照料。2018年6月12日,卢某伤愈出院,并请求公安机关调解。经旬阳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调解,卢某同意施工方再一次性补偿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卢某回家后,女儿晏某得知调解结果以补偿费少为由,将卢某送到双河派出所,并声称不增加补偿费不许卢某离开。民警和村干部多次劝说晏某将母亲接回,晏某拒不接回老人致使卢某在双河派出所滞留长达二十余小时,严重扰乱了单位正常办公秩序。案发后,旬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派民警赶赴双河派出所立案查处晏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6月26日,晏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旬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且履行的调解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切不可为达目的盲目维权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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