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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标准 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 2018-06-27 11:32:40
天津市日前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天津6月26日电  (记者靳博)天津市日前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新建项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燃煤发电锅炉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及65吨/时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烟气排放温度控制要求;现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气轮机组及65吨/时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据了解,天津市全部公共煤电机组和自备煤电机组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稳定达到10、35、50毫克/立方米以下。根据天津市2017年PM2.5本地排放源解析,燃煤电厂贡献率为8.0%。现行的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发电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20、50、100毫克/立方米,已不能满足天津市火电厂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27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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