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参改单位)。
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为各参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你关心的这里都有
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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