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后三年按摘帽进度安排扶贫领域专项巡视
《方案》指出,要紧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和扶贫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等问题,紧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紧盯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巡视巡察监督,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按照未来三年全省贫困县(区)脱贫摘帽进度安排,合理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力有序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要改进方式方法,下沉工作重心,探索开展巡视巡察联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镇办和村(居),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要求,要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关业务部门要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用好问责武器,确保政令畅通。(陕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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