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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网创始人李伟伟荣登“最美汉滨人”的起因?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科教网创始人李伟伟最美汉滨人 2018-03-30 07:49:17
为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提高,在全区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精神力量,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决开展评选道德模

各镇办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精神力量,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决定开展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和最美汉滨人,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一)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创文办、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办,成立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委员会,评选委会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负责评选及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人:柯腾飞,办公电话:3218596。

(二)评选表彰活动设评审组,评审组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有关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审核确定推荐表彰人选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评选委员会审议后,报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进行表彰。各镇办和区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部门的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候选人推荐工作。

三、评选类别和数量

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自强励志模范六类。

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在推荐、评审、征求意见、公示、评选委员会审定的基础上形成,每个类别确定10名,其中道德模范48名,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表彰12名。

四、推荐要求和范围

凡是具有汉滨籍或者在汉滨连续居住、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加评选。各镇办每个类别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2名(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人数不做要求);区直各部门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不少于2名,且每个类别不超过2名。

五、评选标准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和“陕西好人榜” 推荐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

自强励志模范:面对困难、挫折和疾病,不屈不挠,顽强拼搏,脱贫致富,成为困难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

六、推荐程序

(一)下发通知。7月中旬,由主办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并在汉滨网、汉滨时报等区级媒体刊播发布公告,营造氛围、广泛发动、形成声势。

(二)推荐候选人。

1.审核公示。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将评选活动宣传动员到最基层,公开推荐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接受群众推荐。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深入实地调查走访,确保事迹真实感人。在确定候选人后,组织在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或村镇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荐上报。各镇办、区直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后,按照类别填报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推荐表,每个候选人分别附1500字事迹材料和350字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撰写格式参照“陕西好人榜”推荐要求执行),附二寸免冠彩照1张。各镇办、区直各部门推荐材料加盖镇办党(工)委或区直部门公章后(社会组织推荐的道德模范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于8月5日前报区文明办,并将所有推荐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区文明办电子邮箱:hbqwmb@126.com

(三)组织评审。8月上旬,由评审组在各镇办、区直各部门推荐上报候选人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经过遴选审核后,形成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征求区综治办、区卫计局、区纪委等部门意见后,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8月下旬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汉滨时报、汉滨网、汉滨区政府网上予以刊播刊登展示,面向全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审表彰。9月底前,结合公示情况,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审定,形成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区文明委领导审定,确定表彰名单。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要把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评选表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高效圆满完成推荐工作任务。

(二)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公正评选,要立足基层企事业单位、学校、村镇、社区,眼光向下、面向一线,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的先进人物,确保推荐出来的道德模范人物示范性好,立得住,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展示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第四届汉滨区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最美汉滨人”推荐表

            2.道德模范事迹材料格式

 

 

中共汉滨区委宣传部                     汉滨区创文办
汉滨区文明办                                 汉滨区总工会
        共青团汉滨区委                           汉滨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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