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无许可 发现一处拆一处
凡未经行政许可和已过行政许可期的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依法予以拆除。未经行政许可准予,擅自设置或设置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凡擅自私改统一规范设置的牌匾和标识,限期治理恢复;凡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商业牌匾和标识,依法拆除,规范治理;对脏污破旧、缺笔短划、背板破损、字体褪色、灯光不亮的沿街商业牌匾进行全面整改。报刊亭、路名牌、路灯杆、候车亭、电话亭等公用设施附带设置户外广告的,要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经行政许可后规范设置。未经行政许可的予以依法治理。
凡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占地户外广告设施及占地标识,以及标语、条幅、窗贴、张贴画、气球、充气造型等各类临时宣传品,依法清理。清除在建工程建筑楼体或施工围挡设置的售楼布标、销售电话、招贴广告、工程监理和单位名称等各类临时悬挂张贴设施。治理墙体广告和墙体字。治理电子显示屏(牌)。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外环线等道路两侧监管,严防出现擅自设置大型占地户外广告设施问题。(记者 李海燕 任悦)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