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将设立“安康市政府质量奖”
安康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筑领域的企业或组织,以及在上述行业质量管理和提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评审工作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企业(或个人)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进行评审。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励;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参评陕西省质量奖。
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康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准则》,市质监局邀请德世爱普认证(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主任郭洪哲等2人 ,于3月5日—7日对我市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旅游服务景区、慈善机构开展了摸底、调研工作,为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资料文审、现场评审、综合评选等环节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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