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男子瀛湖路公然抢夺2岁女童 安康警方辟谣
经查:小孩名字郭某某,女,2016年生,系曹某和郭某同居所生小孩(母亲曹某某,家住建民办金城美墅,父亲郭某某,瀛湖镇人),前期孩子一直与女方生活,因两人关系不和,昨日发生纠纷后,郭某某将孩子强行带走,并托付在其哥所开超市照管。今日下午15时,曹某某让其现任男友冯某某驾车至瀛湖镇平安超市乘照管人不备将孩子抱走。目前,小孩与其母曹某在一起,无异常。公安机关对报警情况正在进一步延伸拓展核查范围,现已查实,该网传信息为虚假信息,汉滨公安机关正在对涉嫌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在此,@安康警务 @汉滨警察 提醒广大市民要正确对待网络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创建“平安安康”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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