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军:上海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与启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人民群众不仅对传统的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还在一些新维度上对美好生活提出了新要求,突出表现在:更优的公共服务,在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础上,要求内涵更丰富的多层次公共服务,提升公共产品精准传递水平;更有序的公共管理,使不同阶层和群体可以和谐有序的共处,公平合理地分享改革成果;更深入的治理参与,使人民的主体地位得到更深层次的体现,社会的自主性得到充分、有序发展;更丰富的精神文化,形成更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高文化素养的涵养,使人们在文化参与中形成社会认同感。
面对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需求结构的新变化,上海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展中的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日益突显,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平衡、四个不充分”: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和统筹社区发展中,存在体制内党建强于体制外的不平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中,存在条强块弱的权力、资源不平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中,存在强政府、弱社会的不平衡;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水平上存在城市强农村弱的不平衡。基层政府统筹社区发展,服务和管理基层社会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发展不充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多层次、精准有效公共产品的能力发展不充分;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发展不充分;基层治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充分。这些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叠加,已成为制约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转型的重要瓶颈,迫切需要一个顶层设计、全局推进、系统匹配的深层次改革实现破局之变。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党对全社会的全面领导
上海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始终的一条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系统谋划、上下贯通,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体系。明确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区委是“一线指挥部”,履行第一责任,街道党工委是“龙头”,履行直接责任,居民区等基层党组织是“战斗堡垒”,履行具体责任。依托四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使城市基层党建的工作系统贯通起来、联动起来。
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推动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补互动。通过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着力打造多层次、扁平化、融合式组织平台,把区域内关系互不隶属、层级高低不同、领域多元多样的各类党组织连接起来、统领起来,在组织融合、感情契合、资源整合中实现各类党组织的共建共驻共享,提升党对城市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能力。
创新“支部+”模式,把基层党组织有效嵌入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经络。面对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新兴领域,坚持人在哪里、党员在哪里、党的建设就推进到哪里,深化“支部建在楼上”,创新组织设置,扩大“两个覆盖”,织密党的组织网络,努力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
实践表明,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必须树立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从上层着力向基层着力转变,从局部推进向整体推进转变,从自我封闭向开放融合转变,从简单粗放向精准发力转变,着力构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始终坚持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面对影响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海坚持以街道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把管理和服务力量放到基层,着力构建与新时代新阶段社会治理发展相适应的一整套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
强化主责主业,构建以“三个公共”为核心的街道职能体系。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明确街道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8项职能。调整优化街道内设机构,从过去的“向上对口”转变为“向下对应”,完善“1+2”社区党建体制,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基层党建上来,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上来。
注重基层导向,构建重心向下的街道权力配置。强化街道党工委统筹功能,下放“五项权力”,赋予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重视街道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任免使用的意见;赋予规划参与权,强调社区规划制定、公共设施布局要征求街道意见;赋予综合管理权,明确街道对综合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赋予建议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建议,确保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
实践表明,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才能持续增强,社会治理的基础才能不断夯实。
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构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重大转变,既实现规范有序的社会运行状态,又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力量。上海推动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在理念、平台、机制等方面的全面对接,加强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一体化推进,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参与,努力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注重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架构。围绕城市基层社会公共性构建,积极搭建社会多方参与的体制性平台。发挥社区党委和社区委员会的同步联动效应,推进基本管理单元上的镇管社区建设,着力健全以居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居村民为主体、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居村治理架构。
注重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普遍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自治共治议题形成、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的基层协商,在协商中落实问计问需问政于民,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生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注重发挥各类社会力量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率先开展地方群团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党群工作联动运作机制,推动组织联建、队伍联育、项目联办、成效联考;坚持党建促社建,重点培育扶持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等四类社区社会组织,聚焦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服务事项,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有效延伸党的工作手臂。
实践表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着力推动从“管理”到“治理”的根本转变,既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凝聚各类组织的核心作用;又引导各类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人民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广泛深入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始终坚持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努力提高精准精细精确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不断增强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的能力。上海从队伍专业化、管理网格化、手段信息化等方面入手,着力抓本领提升。
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基层干部队伍。实施“班长工程”,坚持“基层选拔一批、社会选优一批、组织选派一批”拓宽来源。居民区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连续任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进入事业编制。创新构建职业化社区工作者体系,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形成“三档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提高岗位吸引力和队伍稳定性。
构建网格化社会化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的责任网格为基准,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健全多渠道、全领域、各环节的问题发现、资源调配、分类处置、监督考核等闭合机制,把网格打造成为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精细管理、有效整合资源、精准高效服务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大力推进信息化工程。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推进“智慧党建”,与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大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发展有机结合,健全市、区、街党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在上级与下级、党组织与群众、可享资源与资源需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形成区域互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实现党建工作与社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上海的实践表明,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在各领域、各层面的呈现,坚持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全面构建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格局,团结、带领和依靠人民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作者为上海市宝山区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实践研究”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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