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安康公租房分配程序早知道
安康市住建局按照建设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制定预分配方案,在工程竣工前半年,将确定的保障对象进行分配到户,工程竣工后,保障对象即可入住;在建设大厦一楼增设集中受理窗口,采取市区共同受理的方法推进,扩大受理范围,将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我市公租房分配程序是这样的,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继续由汉滨区负责受理,申请受理审批程序按照安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保房[2016]14号)文件精神“实行社区、办事处、区保障中心、市保障中心四级联审”的审批程序执行;区直政事企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由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直接受理审批,申请人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实行市区联审程序;市直和中省驻安政事企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批,申请人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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